2014-05-09 来源:陕西福彩中心
陕西省民政厅
共青团陕西省委员会 文件
陕西省少工委
陕民发〔2014〕14号
陕西省民政厅 共青团陕西省委
陕西省少工委关于开展
“公益福彩·红领巾手拉手行动”的通知
各市(杨凌示范区、韩城市)民政局、团委、少工委:
为贯彻落实省委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》(陕发〔2013〕7号)精神,实践“以民为本、为民解困、为民服务”的民政宗旨,履行福利彩票“扶老、助残、救孤、济困”社会责任, 进一步加强对困难家庭子女的关爱和帮扶,省民政厅、团省委、省少工委、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决定联合开展“公益福彩·红领巾手拉手行动”,用福利彩票公益金对我省贫困家庭的在校少年儿童进行资助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名称
“公益福彩·红领巾手拉手行动”
二、资助对象
全省城乡贫困家庭的在校少年儿童
三、助学金额及标准
福彩公益金100万元,资助人数500人,每人2000元。
四、申报条件
1.城市、农村低保家庭6—14岁之间的在校少年儿童;
2.单亲、孤残、大病致贫、父母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固定收入家庭的少年儿童优先;
3.接受过公益福彩活动资助过的少年儿童,原则上不重复资助。
五、申报程序
1.各市(区)团委、少工委商民政局将分配的名额落实到各县(区、市),分配名额应适当向贫困地区倾斜。本次活动的申请表可在陕西民政网shaanxi.mca.gov.cn 、陕西共青团网www.sxgqt.org.cn和陕西福彩网www.sxfc.gov.cn下载。
2.各县(区、市)团委、少工委、民政局按照个人申请或相关条件,迅速摸底,核实资料,填写申请表和汇总表(见附件2、3)。县(区、市)团委、少工委将资料和手续完善后及时上报市(区)团委、少工委。
3、市(区)团委、少工委会同民政局将申报资料复核备案后,上报团省委、省少工委。
4.省少工委会同省民政厅、团省委审核后,将资助金拨付各市(区)团委。
5.本次活动由省级媒体推荐部分资助对象,其资料由当地团委、少工委、民政部门一并审核把关。
六、资金发放
1.资金发放由各县(区、市)民政局、团委、少工委或委托乡镇(街道)民政、团委结合当地实际,以入户、入校的形式进行,并填写好资助金发放表(见附件4)。
2.各县(区、市)团委、少工委将资助金发放表的复印件(民政局、团委、少工委同时盖章)上报至各市(区)团委、少工委,各市(区)团委、少工委复核盖章后,将复印件一式三份同时报省民政厅、团省委、省少工委。
七、时间安排
1.5月 25日前,各市(区)团委、少工委将申报资料报至团省委、省少工委。
2.5月31日前,各县(区、市)民政局、团委、少工委将资助款发放完毕。
3.6月30日前,各市(区)团委、少工委将发放登记表(民政、团委、少工委同时盖章)的复印件同时报省民政厅、团省委、省少工委。
八、活动要求
1.各地要高度重视,坚持标准,严格程序,严格审查,确保此项公益活动开展过程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确保公益金用于最需要的在校少年儿童。要确保材料按时上报,资助金准确、足额发放,并做好督查工作。
2.各县(区、市)要将申请者的名单在当地公示。同时,省民政厅、团省委、省少工委、省福彩中心将分别在陕西民政网、陕西福彩网、陕西共青团网站公示全部名单。
3.各地要做好这次“公益福彩·红领巾手拉手行动”在当地媒体的宣传报道工作,并将宣传情况上报省民政厅、团省委、省少工委。
联系单位:共青团陕西省委少年部(省少工委办公室)
联 系 人:闫 博、贺开智
联系电话:029-88402823
传 真:029-88412072
电子邮箱:sxssgw88412072@sina.com
联系单位:陕西省民政厅(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)
联 系 人:吕静蕾 吴婷
联系电话:029-65652526
传 真:029-65652533
电子邮箱:shanxicaipiao@126.com
附件:
附件1 陕西省“公益福彩·红领巾手拉手行动”名额分配表.docx
附件2 陕西省”公益福彩·红领巾手拉手“行动申请表.docx
附件3 陕西省“公益福彩·红领巾手拉手行动”申请人汇总表.docx
附件4 陕西省“公益福彩·红领巾手拉手行动”资助金发放表.docx
陕西省民政厅 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少工委
2014年5月9日 |